遗嘱
立遗嘱人: 性别 ,出生日期。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
我与(公民身份号码: )东再婚夫妻。
我和前妻共生育一个子女,分别为
与前夫共生育一个子女,分别为 我与继
子共同生活十年有余,已形成抚养关系;我与继女没有共同生活,也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我现在和共同生活,晚年生活主要由照顾。坐落在的 房屋;坐落在我与共同拥有下列财产:
坐落在的房屋;的房屋;
银行账号内的存款:***;
公司%股份: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股权证编号,股权合计).
我年事已高。为避免子女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特立遗嘱如下:
1。坐落在 的房屋属于我的全部份额,由女儿
继承;上述房屋如被拆迁或征收等,安置,调换的房屋或朴偿款及其他
全部利益也由女儿 继承。
2。坐落在 的房屋属于我的金部份额,坐落在
的房屋属于我的全部份额。均由儿子继承;上述房屋如被拆迁或征收等,安置,调换的房屋或朴偿款及其他全部利益也灼由儿子继承。
属于我的全部财产,均由儿子_继承
存款,公司股份继承;上述股权,存款等如有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变化后的财产权益也均由儿子继承。
4。上述遗产,均作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其关要共有财产,
立逻嘱人:
年 月日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