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其带来的经济价值却是客观真实的,如关注量大抖音、快手自媒体账号,均能通过平台流量收入、广告引流、商品出售等方式带来收益,那么账号本身必然具有一定价值。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自媒体账号,不论是共同经营还是个人经营,当拥有一定粉丝数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时,可以作为财产进行分割。 但关于自媒体账户价值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公司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评估符合法律规定,是现有情况下最合理的价值认定方法。 再加上自媒体账号的价值主要取决于主播本人的经营能力和市场行情需求,这类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稳定性差,又有较强的人身归属性,不能当作普通财产进行分割。故在处理此类虚拟财产分割纠纷时,一般采用将账号归注册及运营人所有,并根据评估的价值由其向另一方补偿的方案。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