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媒体账号,其粉丝数量达到一定的级别能够产生广告收入、平台流量收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具有财产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该账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注册和运营,该账号的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评估机构从账号的粉丝数量、内容质量、活跃度与互动、行业影响力、品牌合作等方面,并通过市场走访调查,对比同类型账号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具有其合理性和公正性,法院对其评估结果予以认可。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