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张国贵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1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执业年限24
13313036191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保定、沧州、承德、邯郸、衡水、廊坊、秦皇...

咨询我
08:00-23:59

如何认定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6年01月25日分类:法律茶点!浏览:140次举报
2026-01-25


经常出现用人单位否认是自己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双方对“谁先提出”产生争议。法律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明示和默示两种情形。

  明示提出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明确地向劳动者表示希望解除劳动合同。例如,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负责人明确口头提出解除意向。

  默示提出则更为复杂,指用人单位的行为已经明显表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图,即使没有明确表述。例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减员手续、直接收回办公用品并拒绝劳动者进入工作场所等行为,均可视为用人单位默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在实际案例中,如果双方签署了书面协议明确记载提出解除动议的一方,法院通常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协议对此约定不明确,仲裁机构和法院往往会作出对用人单位不利的认定,即推定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