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相关费用:这是最直接的损失。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等。所有费用都需有正规医疗机构的收费票据对应。自行购药或到非正规诊所的费用,可能不被支持。
2. 误工损失:指因受伤治疗和恢复期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护理费:如果伤情需要他人护理,可以主张。有实际支出的,按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或当地护工市场价计算;家属护理的,可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4. 交通与住宿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需提供正式票据,并符合合理性原则。
5. 营养费与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一般有当地标准。
6. 残疾赔偿金(如构成伤残):这是重伤情况下的大项。需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7. 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只有在造成严重后果(如重伤、残疾)或加害人情节恶劣时,法院才会酌情支持,金额一般不会过高。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