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均等,均等是原则,存在三种特殊情形可调整分配份额。一是应当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如长期照料、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二是应当少分或不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即便同为第一顺序,也可少分或不分;三是应当照顾: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残疾、未成年继承人),分配时需优先照顾,给予更多份额。此外,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自愿不均等分配。
张国贵律师
不一定均等,均等是原则,存在三种特殊情形可调整分配份额。一是应当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如长期照料、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二是应当少分或不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即便同为第一顺序,也可少分或不分;三是应当照顾: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残疾、未成年继承人),分配时需优先照顾,给予更多份额。此外,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自愿不均等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