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和解并不意味着必然免予处罚,“免罚”只是从宽处理的一种特殊情形。根据案件阶段和情节轻重,从宽处理分为三类:一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建议;二是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向法院提出从轻、减轻处罚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即免予处罚);三是审判阶段,法院可根据和解情节,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可免予刑事处罚。需要注意的是,从宽幅度需结合犯罪情节、悔罪程度、赔偿履行情况综合判断,如过失犯罪的从宽幅度通常大于故意犯罪,全额赔偿且获得真诚谅解的从宽力度更强。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