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销售金额数额必须达到较大,才构成犯罪。虽有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但销售金额不属于数大,不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需注意:单位犯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需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公司负责人、采购经理)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销售人员、仓库管理员)追究刑事责任。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