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否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变更追加规定》第一条规定有关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必须符合法定原则。
2.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程序涉及生效裁判执行力主观范围的扩张,应遵循事由法定原则。
在请求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异议之诉中,裁判依据首先应当是《变更追加规定》规定的五种情形,其次才是《公司法》及相关解释中的相应规定。
对不属于《变更追加规定》中所列明可以追加的法定情形,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当事人仅依照《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申请变更追加的,一般不予支持。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