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安全头盔"是指符合国家标准的头部防护装置,其功能在于减轻或避免交通事故中头部受到的伤害。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各地实施细则中,对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也有相应规定。未戴头盔不会改变“对方违法导致事故”的事实,却能影响“赔偿比例”。若未戴头盔导致伤情加重(如原本戴头盔仅轻微擦伤,未戴则颅骨骨折),根据“过错责任原则”,骑行者需对“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一定的责任。
司法实践中有的影响事故的认定有的不影响,但是赔偿的时候如果导致头部受伤,没有带头盔肯定影响赔偿比例。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