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拾得人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若拾得人存在侵占遗失物的不当行为,不仅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而且对于已经取得的保管费、酬金等,还应当依法承担返还责任。
2.手机及其他电子平台上存储的自己及近亲属照片、通讯信息,属 于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范围。拾得人基于侵占目的,恶意删除上述 资料及信息,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人 民法院可以根据拾得人的过错程度、具体侵权情形及造成的损害后果等 因素,综合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
张国贵律师
1.拾得人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若拾得人存在侵占遗失物的不当行为,不仅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而且对于已经取得的保管费、酬金等,还应当依法承担返还责任。
2.手机及其他电子平台上存储的自己及近亲属照片、通讯信息,属 于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范围。拾得人基于侵占目的,恶意删除上述 资料及信息,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人 民法院可以根据拾得人的过错程度、具体侵权情形及造成的损害后果等 因素,综合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