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放烟花时烧伤手,责任的认定较为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1.若受伤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全面的监护职责,包括保障其人身安全、监督其行为等。
2.若受伤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放烟花受伤事件中,若其自身存在过错,如明知操作方法错误仍执意为之,或不听从监护人及他人的安全提醒,自身需承担部分责任。同时,监护人若存在监护失职行为,同样要担责。
3.若有其他孩子参与放烟花,且其行为与受伤孩子的烧伤存在因果关系,这些孩子及其监护人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4.若烟花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孩子受伤,那么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也难辞其咎。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