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出租人不告知抵押事实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第一,承租人享有合同解除权。若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才发现房屋已设立抵押,且抵押权的存在可能影响其租赁目的实现(如抵押权即将实现、抵押权人已启动拍卖程序等),承租人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解除合同。第二,承租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出租人因隐瞒抵押事实导致承租人受损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因租赁合同解除产生的搬家费、装修损失、过渡期房租差价、寻找新住所的成本等实际损失。
需要明确的是,不告知抵押事实并不必然导致租赁合同无效。租赁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告知抵押事实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只要租赁合同符合《民法典》关于合同有效的一般要件(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合同本身仍然有效,承租人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而非合同自动归于无效。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