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不能直接享有股东资格?,需满足法定公示要件方可行使股东权利。
股权转让协议符合《民法典》合同生效要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即对转让双方产生约束力,但仅具债权效力,?不直接赋予股东身份。股东资格的取得需满足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包括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登记以及工商登记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 “宪法”,对股东身份的记载具有重要意义;股东名册是公司内部确认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依据;工商登记则具有对外公示效力,起到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实质要件主要指股东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以及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