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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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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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遇拆迁能得到安置补偿吗?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84次举报
2023-07-24


不能。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无偿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居住建房的土地。城镇户籍居民则从根本上不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也就不享有获取这一类型福利、保障的政策。城镇居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意味着购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涉案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无法完成过户登记,也不能因建房行为而获取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当房屋面临征收拆迁或者腾退时,购房者不具有法律上获取补偿的主体资格,而只能主张基于签订合同时出卖方的过错而从宅基地使用权人那里分得一部分补偿利益。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