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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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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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可以承为判决离婚的 依据吗?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50次举报
2023-07-21


 嫖娼通常可以成为判决离婚的依据,但并不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如果嫖娼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证据不足,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被准予,受害的一方坚持离婚,也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一直以来我国对卖淫嫖娼等涉黄行为的打击都是很严的。嫖娼是否属于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