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包括以下几种费用:
(一)案件受理费(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例如申请执行的费用、申请保全的费用等);
(三)其它诉讼费用(例如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等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一审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但是并不意味着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被上诉人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最终根据案件的具体审理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金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