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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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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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的规定?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73次举报
2023-05-19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当事人互负的债务在履行顺序上没有先后,而没有履行先后顺序既包括合同没有约定,也包括法律没有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这就是强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当然这里的没有履行先后顺序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法律对此也没有明确确定哪一方先履行义务。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