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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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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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98次举报
2023-04-25


合同转让无效的情形如下: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