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诋毁行为,也被称为商业诽谤行为,是指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具体而言,它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在工商活动过程中,任何虚假的或没有根据的陈述,损害或可能损害他人的企业或其经营活动,尤其是该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信誉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1.虚假陈述;
2.陈述是由一个商人在其所从事的商业活动中作出的;
3.该陈述是向预期的客户或产品、服务的最终消费者作出的;
4.该陈述的目的在于损害另一个商人的营业或商誉;
5.另一个商人的营业或商誉受到了实际损害。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