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可以分为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定的保证期间。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法定的保证期间,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也就是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的法定保证期间有:第一,一般保证中的保证期间。根据《民法典》第692条第2款的规定,为六个月。第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根据《民法典》第692条第2款的规定,也是六个月。
张国贵律师
保证期间可以分为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定的保证期间。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法定的保证期间,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也就是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的法定保证期间有:第一,一般保证中的保证期间。根据《民法典》第692条第2款的规定,为六个月。第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根据《民法典》第692条第2款的规定,也是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