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了保证金退还的便利途径
实践中时有出现取保候审解除后,被取保候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便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现象。
为更加方便退还被取保候审人保证金,新规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提出经本人出具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可以书面通知银行转账退还保证金,以充分保障当事人财产权利。
公安机关要精准落实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除法定禁止取保的情形以外,慎用羁押措施,应保尽保、当保必保。同时强化对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监督指导,探索取保候审执行监督的新措施、新方法,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增强沟通联系,打通取保候审工作衔接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取保候审措施得到全面、准确实施。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