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李某于 2019 年 5 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技术支持工程师,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2024 年 7 月,李某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公司以其无法驾驶设备车辆、不能胜任原岗位且拒绝异地项目安排为由,于 2024 年 11 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认为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委托王宇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绩效工资差额、违法解除赔偿金、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及未付工资等多项待遇。
二、案件难点
1.解除理由看似合法:公司以 “无法胜任原工作、拒绝调岗、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为由解除,援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主张合法解除无需支付赔偿金。
2.工资与绩效争议:公司按 50% 标准发放绩效,李某主张绩效为固定金额;未付工资、加班费、年休假工资计算标准存在分歧。
3.第三方代缴社保:涉社保代缴公司,需厘清责任主体,避免诉求主体错误导致败诉。
4.证据对抗激烈:公司提交考勤、沟通记录、解除通知等,试图证明员工长期居家、拒不配合,李某需举证正常提供劳动、公司违法克扣待遇。
三、律师办案思路与核心工作
1.精准定性解除行为,锁定经济补偿依据
o 论证公司解除不符合 “违法解除” 认定条件,同步依据司法解释直接主张合法解除下的经济补偿,避免诉求落空。
o 以公司未完成工资举证责任为由,按李某主张的月均工资标准计算补偿,确保金额最大化。
2.逐项夯实待遇请求,固定公司自认事实
o 围绕公司自认的加班天数、未休年休假天数,直接主张加班费与年休假工资,依据当地工资支付规定支持足额请求。
o 对未付工资,以公司自认金额为基础,放弃无证据支持的差额部分,确保核心诉求获支持。
3.厘清主体责任,排除无关主体
o 明确第三方仅为社保代缴,并非用人单位,将请求集中指向实际用工单位,提升裁决效率与执行可能性。
4.严谨证据质证,削弱公司主张
o 指出劳动合同未将驾照作为必备录用条件,工作内容可独立完成;公司以吊销驾照解除缺乏合同依据,仅能认定为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
四、裁决结果
仲裁委完全采纳王宇律师代理意见,缺席裁决公司向李某支付:
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48000 元;
2.2024 年休息日加班费4781.61 元;
3.2024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2942.53 元;
4.2024 年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29 日工资8564 元;
驳回其他仲裁请求。
本案裁决已生效,当事人各项合法待遇全部兑现,维权目标圆满实现。
五、案件要点与律师提示
1.客观情况变化解除: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不一致,单位解除应支付经济补偿,而非赔偿金。
2.单位举证责任:工资台账、绩效制度、解除依据等由单位举证,举证不能将按劳动者主张认定。
3.加班费与年休假:单位自认的加班、未休年假天数,可直接作为计算依据,劳动者无需额外举证。
4.社保代缴不改变劳动关系:仅代缴社保的第三方公司,不承担劳动报酬与补偿责任。
王宇律师专注劳动争议领域,擅长处理岗位调整、单方解除、工资加班费、劳务派遣等复杂纠纷,以精准法律适用与证据策略,最大化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王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