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律师
王宇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4.9
(来自1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青岛专职律师
18653364272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0:01-23:59

王宇律师劳动争议胜诉案例:医疗期内遭 “旷工” 辞退成功维权,仲裁认定违法解除并补发工资

发布者:王宇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31人看过 举报

2026-05-15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概况

委托人赵某于 2024 4 月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青岛分支机构,担任业务岗,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正常缴纳社保。2025 1 月,赵某因身体不适提交正规医院病假证明申请病假,公司无故不予批准,并以旷工为由单方出具辞退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赵某在职期间,公司 2024 10—12 月长期未按法定标准足额支付病假工资,赵某多次沟通无果,遂委托王宇律师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欠付工资差额

二、核心争议焦点

1.赵某提交正规病假材料、在法定医疗期内病休,是否构成旷工

2.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3.病假工资应按何标准计发,公司是否存在工资差额

4.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与金额如何认定。

三、律师代理思路与抗辩要点

1.医疗期受法律保护,病假合法有效

赵某提交医院病历、病假证明,病假时长符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属于法定医疗期内正当休假,公司无权单方拒绝批准。

2.否定旷工定性,解除行为违法

公司无证据证明赵某存在旷工事实,以不批病假即算旷工为由辞退,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过失性辞退情形,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依法核定病假工资,主张足额补发

依据《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 6 个月,用人单位应按 ** 本人工资 70%** 支付病假工资。结合银行流水、实发工资记录,核算公司欠付工资差额,要求足额补足。

4.按双倍标准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以离职前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87 条主张二倍赔偿金

四、仲裁裁决结果

1.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支付赵某违法解除赔偿金 8149.14

2.裁决公司支付 2024 10—12 病假工资差额合计 8248.85

3.上述款项于裁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案件典型意义

1.医疗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提交合法病假材料、处于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批假、不得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

2.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标准:病假工资并非由用人单位随意发放,须按地方工资支付规定的比例计发,不足部分应补足差额

3.辞退须严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否则一律构成违法解除。

4.证据是维权关键:病假材料、银行流水、请假记录、辞退通知等,均是认定病假合法性、工资标准、解除违法性的核心依据。

六、律师提示

王宇律师提醒:

·员工患病休假务必保留医院病历、病假条、请假提交记录,医疗期内受法律严格保护,单位不得变相逼迫离职或违法辞退。

·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职工医疗期权益,按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解除劳动关系须符合法定条件,避免承担赔偿金与补发工资的双重责任。

·遭遇欠薪、违法辞退、变相逼辞时,及时委托专业劳动法律师,通过仲裁依法主张工资差额、赔偿金等合法权益。


王宇律师,民商事专业律师,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值班律师、青岛市总工会法律援助指派律师、青岛市李沧区劳动人事争议调...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中诚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89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法律文书代写
山东中诚信律师事务所
1370220********89 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法律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