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赔偿中,只有交强险并不代表只能拿到交强险的钱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伤者都会遇到一种比较棘手的情况: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了,对方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但一查保险,发现对方车辆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三者险。
这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对方只有交强险,那是不是最多只能赔这么多?”其实不是。交强险赔偿限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个上限,并不等于交通事故最终能够获得的赔偿金额。
如果实际损失超过交强险能够赔付的范围,超过部分原则上还要根据事故责任,由相应责任主体继续承担。所以遇到“对方只有交强险”的交通事故,真正需要弄清楚的是:你的损失有多少、交强险能赔多少、超出的部分应该由谁承担,以及对方有没有实际赔偿能力。
一、对方只有交强险,先别急着认为“赔不了”
交强险是机动车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它主要解决的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基本赔偿问题。
但是交强险的赔偿并不是无限额的,按照现行交强险责任限额,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事故中无责任,对应的赔偿限额则相对较低。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交强险的18万元、1.8万元、2000元,是不同赔偿项目对应的限额,并不是“总共20万元”。
例如:伤者因为交通事故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10万元,同时还有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这时候不能简单理解为:“对方交强险最多赔20万元,所以只能赔20万元。”实际上,不同损失项目对应的赔偿范围不同,需要按照具体项目分别计算。
二、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谁来赔?
如果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而对方车辆又没有商业三者险,那么超过部分通常就需要由侵权人按照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举个比较直观的例子,假设:
伤者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
经核算,各项损失合计30万元;
对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对方车辆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三者险。
那么,并不是说保险公司赔完交强险以后,剩下的钱就没有了。而是要先按照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和限额进行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由应当承担责任的侵权人赔偿。
交强险不够赔≠交通事故只能赔交强险
三、如果对方只有交强险,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怎么算?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比较多,不能只盯着医疗费。常见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
护理费
误工费
交通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
财产损失等
如果事故造成死亡,还可能涉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具体能够赔多少,要结合事故责任、伤情、治疗情况、伤残等级、收入情况、护理情况以及当地赔偿标准等因素计算。
遇到交通事故后,不建议仅仅根据医院花了多少钱来判断最终赔偿金额。尤其是出现骨折、手术、伤残等情况时,伤残赔偿相关项目往往会明显影响最终赔偿金额。
四、对方只有交强险,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自己掏钱?
一、对方承担多少事故责任?
如果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超过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通常由对方承担。
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就需要结合事故责任比例确定双方最终承担多少。
比如对方承担主要责任、你方承担次要责任,那么超出交强险部分通常也不是全部由对方承担,而是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担。
二、你的实际损失到底有多少?
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一定会超过交强险限额。如果损失本身比较小,交强险已经能够覆盖,那么就不存在大量“超出部分”的问题。但如果事故导致:
长期住院;
多次手术;
骨折;
伤残;
严重误工;
长期护理;
甚至死亡;
那么最终赔偿金额很可能明显高于交强险能够承担的范围
五、对方没商业险,也没关系吗?
有关系
商业三者险的作用,就是在交强险之外,对机动车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进一步赔偿。
如果对方同时购买了商业三者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后,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继续由商业三者险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如果对方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三者险,那么超过交强险部分,就没有商业保险公司继续兜底。这意味着:超出部分最终能不能拿到钱,会更加依赖侵权人的实际赔偿能力。
对于伤者来说,“对方有没有商业险”确实是一个需要尽早确认的重要信息。
六、最麻烦的情况:对方只有交强险,而且本人没钱
比如:
你的交通事故损失经过计算,一共需要赔偿40万元;对方车辆只有交强险;交强险能够赔付的部分赔完以后,还剩下十几万元甚至二十几万元;但是对方说:“我没有钱,你爱怎么办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对方一句“没钱”就放弃。首先,要把赔偿责任和实际执行能力区分开。法院判决一个人需要赔偿多少钱,和这个人现在有没有钱,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如果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如果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然拒绝履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七、对方没钱,起诉还有意义吗?
很多当事人会问:“他都没钱,我起诉他有什么用?”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回答“有用”或者“没用”。至少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如果对方确实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通过诉讼取得生效法律文书,通常仍然是后续维权的重要基础。因为如果没有明确的生效判决或者其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后续执行也缺少依据。
另外,对方现在没钱,也不一定意味着以后一直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如果赔偿金额较大,对方又明确拒绝赔偿,不能因为对方一句“我没钱”就直接放弃自己的权利。当然,是否值得起诉,还需要结合赔偿金额、对方财产状况、案件证据以及执行可能性具体判断。
八、交通事故赔偿中,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别急着签“一次性赔偿协议”
如果对方只有交强险,而且事故造成的损失比较大,有些车主可能会提出:“保险公司赔多少就拿多少,剩下的我再给你一点,咱们一次性解决。”
尤其是伤情还没有稳定、治疗还没有结束、是否构成伤残还没有确定的情况下,不建议为了尽快拿到一笔钱,就草草签订“一次性解决”的协议。因为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只是眼前的医疗费。后面可能还涉及:
伤残鉴定;
误工损失;
护理费用;
营养费用;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后续治疗费用;
鉴定费用等。
如果这些项目还没有确定,就很难准确判断对方现在提出的金额到底合不合理。尤其是伤情较重、可能构成伤残的案件,更要慎重处理赔偿协议。
九、对方只有交强险,受害人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已经确定对方只有交强险,可以按照下面几个步骤处理。
第一步:先确认事故责任
保存好以下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现场照片、视频;行车记录仪;交警询问及相关材料
责任比例会直接影响最终赔偿金额
第二步:确认对方保险情况
重点确认有没有商业三者险
不要只问“有没有保险”,而要明确对方车辆究竟购买了哪些保险
第三步:整理自己的损失
尽量保存完整治疗过程中产生的:
医疗费票据;
病历;
检查报告;
出院记录;
用药记录;
护理证明;
收入证明;
误工材料;
交通费票据等
如果伤情可能涉及伤残,还要考虑什么时候进行伤残鉴定比较合适。
第四步:计算完整赔偿项目
不要只计算“医院花了多少钱”。交通事故赔偿最终金额,需要结合具体伤情和责任比例,把能够主张的赔偿项目尽量核算清楚。
第五步:协商不成,再考虑诉讼
如果双方能够合理协商解决,当然可以协商。但如果对方拒绝赔偿、赔偿金额差距较大,或者对方只有交强险导致双方对超出部分争议较大,就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
十、南京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只有交强险怎么办?
如果事故发生在南京,受害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除了关注交强险限额,还需要结合江苏地区的赔偿标准、事故责任比例、伤残情况以及具体证据判断最终能够主张多少。
例如南京交通事故案件中,伤者如果涉及伤残赔偿,实际赔偿金额可能远远不只是医疗费。遇到“对方只有交强险”的情况,不能只拿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和自己的医疗费简单比较。真正应该问的是:我的全部合法损失是多少?交强险可以赔多少?剩余部分应该由谁承担?对方有没有赔偿能力?
把这几个问题弄清楚,才能判断下一步应该怎么处理。
十一、最后总结一下
交通事故对方只有交强险,并不意味着受害人只能获得交强险赔偿。可以简单记住这句话: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根据事故责任由相应责任主体承担。
如果对方还有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部分可能继续由商业保险承担。
如果对方没有商业三者险,那么超过部分通常需要由应承担责任的侵权人自己赔偿。
真正困难的地方,往往不是“能不能要求对方赔”,而是:赔偿金额怎么算、责任比例怎么确定、伤残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以及判决之后能不能顺利执行。如果是南京发生的交通事故,尤其是出现骨折、手术、伤残或者赔偿金额较大的情况,不建议只根据对方保险公司口头说法判断自己能赔多少钱。先把事故责任、保险情况和全部损失核算清楚,再决定是协商还是走诉讼程序,通常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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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都可能直接影响最终能够获得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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