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原告孙某与被告赵某于2021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因家庭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起诉要求离婚,并主张婚生女由其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作为被告代理人,在案件受理后积极与对方沟通,围绕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开展协商。
处理过程:接受委托后,辩护(代理)工作的重点并非对抗性诉讼,而是争取被告在婚姻解除后的利益最大化。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
双方对离婚已无实质争议;
子女抚养问题具备协商基础;
财产分割存在谈判空间。
代理过程中重点围绕:
财产补偿数额争取;
共同财产归属确认;
子女抚养责任安排;
快速化解双方矛盾。
最终促成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件一次性解决。
结果: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双方自愿离婚;
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抚养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原告于2023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被告7万元财产分割款;
除该7万元外,其余夫妻共同财产归原告所有;
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案件以民事调解书形式结案。
亮点:亮点一:成功实现调解结案
离婚案件中,调解往往比判决更有利于双方后续生活。
本案在立案后即通过协商促成调解,避免了:
开庭对抗;
举证质证冲突;
二次诉讼风险;
实现案结事了。
亮点二:实现“无抚养费负担”安排
虽然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但原告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用。
被告在离婚后无需承担持续性的抚养费支出义务,避免了长期经济负担和后续执行争议。
亮点三:争取一次性财产补偿
在婚姻关系解除的同时,为被告争取到:
一次性获得7万元财产分割款。
相比未来可能出现的财产争议或执行风险,一次性现金补偿具有较强确定性。
亮点四: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
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通过调解方式快速结案。
双方避免了长期诉累,实现:
“婚姻关系解除、子女问题确定、财产问题解决”一次性完成。
赵伯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