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王XX与刘XX因第三方购买房屋签订了居间中介合同,后因购买房屋发生争议双方并没有就购买房屋达成一致。王XX通过银行转账向刘XX转账了120万元,因双方并没有就购买房屋达成一致,刘XX应当向王XX退还120万元及承担相关损失。刘XX未向王XX退还120万元的本金及承担损失,王XX委托重庆XX指派邱X律师对该案提起诉讼。
邱X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准备了诉讼相关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按时出席庭审,后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XX应当向王XX返还本金120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同时判刘XX应当承担王XX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16400元。刘XX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继续由邱X律师出席庭审,后因刘XX未按时出庭应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刘XX撤回上诉处理,现此案已经生效,王XX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邱敏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