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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货款拖欠胜诉案例|朱常栋律师代理事实买卖合同纠纷全额回款

发布者:朱常栋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27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买卖合同货款拖欠胜诉案例|朱常栋律师代理事实买卖合同纠纷全额回款

一、案件基本概况

本案为事实买卖合同纠纷,由朱常栋律师代理供货方当事人张某某。当事人长期在京郊建材市场经营门类建材,向工程供货方供应喷塑门、管井门等工程材料,双方仅达成口头供货约定,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当事人分两处工地完成全部货物交付,供货完成后对方仅小额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款项长期拖欠。当事人多次微信、电话催收,对方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付款,始终拒绝对账结清欠款。

当事人多次自行沟通无果后委托朱常栋律师起诉,诉求判令对方支付剩余材料货款,并承担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付清的逾期付款利息,案件由北京房山辖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开庭时欠款一方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等全部诉讼权利。

二、案件难点与办案核心思路

本案最大难点为无书面买卖合同,属于典型事实交易,缺少直接书面结算单、供货单据完整留存,举证难度较高,是建材供货类欠款纠纷常见痛点。朱常栋律师办案核心动作:

  1. 证据链完整梳理:归集微信完整催款聊天记录、供货地点信息、交易沟通记录,逐段固定对方自认总货款、已付款、剩余欠款的对话内容,形成闭环证据链,佐证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事实买卖合同关系、供货事实及未结清款项金额;

  2. 精准调整诉讼标的:结合证据核算准确欠款数额,当庭修正诉讼请求,明确主张本金与逾期利息双重诉求;

  3. 法律依据精准适用:围绕《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逾期付款损失条款,主张即便无书面违约金约定,守约方仍有权按 LPR 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4. 缺席诉讼庭审策略:预判被告拒不出庭情形,庭审完整陈述交易流程、交付事实、催收经过,完整提交全部电子证据原件供法庭核验,夯实事实认定基础。

三、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朱常栋律师全部代理意见,作出判决:

  1. 判令被告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材料货款 20余万元;

  2. 以欠付货款为基数,自立案当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LPR 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3.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欠款方承担。若逾期未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均获得法院支持。

四、案件专业总结(关键词:事实买卖合同、建材货款、微信证据、缺席审判、逾期付款利息、商事诉讼、债权回款)

本案是朱常栋律师处理建材供货货款拖欠、无书面合同事实买卖纠纷典型胜诉案例。针对建材行业口头交易、对账不完善、债务人失联拒不出庭等高频难题,律师擅长挖掘微信聊天记录、送货记录等电子证据搭建完整证据链条,熟练运用买卖合同相关司法解释主张逾期付款损失,熟悉房山辖区商事简易程序审理规则,高效实现债权人货款全额回款,兼顾本金与逾期利息双重权益,为中小建材商户、工程供货方处理欠款纠纷提供成熟诉讼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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