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离婚协议约定每月 6000 元抚养费,父亲长期拖欠近十年。程杰超律师代理在校大学生原告维权,法院最终判决一次性支付拖欠抚养费 484500 元,全额支持委托人核心诉求,守护未成年人及在校子女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14 年,原告父母协议离婚,明确约定女儿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 6000 元,直至大学毕业,包含生活、教育、医疗等全部费用。
但父亲自 2019 年起长期拖欠抚养费,仅断续支付少量款项。截至 2024 年 8 月原告在读大学期间,累计拖欠抚养费近 50 万元。
原告虽已成年,但仍在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继续主张抚养费。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程杰超律师提起诉讼。
律师办案核心思路
1. 夯实离婚协议法律效力
程杰超律师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抚养费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必须依约履行。
2. 明确 “在校大学生” 仍有权主张抚养费
依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尚在接受全日制大学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仍负有抚养义务。
3. 精准核算拖欠金额
逐笔核对付款记录,依法扣减已支付部分,准确计算拖欠总额,为法院裁判提供清晰依据。
4. 驳斥经济困难等无理抗辩
无论支付方经济状况如何变化,均不能免除法定及约定的抚养义务,不能成为长期拖欠的理由。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程杰超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抚养义务合法有效、拖欠事实清楚,最终判决: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 2014 年 8 月 —2024 年 8 月抚养费484500 元;
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被告承担。
律师价值与实务提示
本案是典型的大额抚养费追索案,涉及近十年拖欠、跨未成年与成年在校阶段。程杰超律师精准适用婚姻家庭法律规则,成功为委托人追回近 50 万元抚养费,充分体现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强力保障。
实务提醒: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拖欠抚养费可通过诉讼一次性追回;在读全日制大学生,即便成年仍可依法主张抚养费直至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