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波律师
张宇波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3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西藏-那曲
17784560174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1:00

精准定性+多重辩护,张宇波律师助涉赌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

发布者:张宇波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5人看过 举报

2026-08-04

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从异地千里迢迢来到西藏那曲,本是帮朋友提供现金兑换,却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立案侦查。一旦罪名成立,面临的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张宇波律师介入后精准识别案件定性问题,将“开设赌场罪”辩护为“赌博罪”帮助犯,并成功争取自首、认罪认罚、从犯等多重从宽情节,最终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免于刑事追诉。


一、千里送钱变涉赌嫌犯,一个电话让普通生意人陷入刑事危机


初中文化、无违法犯罪前科的小李,本是 某地一名普通生意人。2024年9月,朋友 小西提议去西藏那曲“搞点钱”——在赌场给参赌人员兑换现金,从中抽取手续费。小李没多想,驾车陪同前往那曲,负责提供现金。10月1日至8日,短短8天, 小西在赌场为王某华苏某伟等参赌人员兑换现金共计八万多元。


2024年11月,那曲市公安局对小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2025年2月,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将案件移送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开设赌场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意味着,一旦罪名坐实,小李将面临刑事处罚,留下伴随一生的犯罪记录。


二、罪名定性之争:是“开设赌场”还是“赌博”?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张宇波律师接受那曲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小李的辩护人。


第一个办案难点:罪名定性。 公安机关认定小李涉嫌开设赌场罪。但张宇波律师仔细梳理案情后发现——小李仅仅是给 小西提供现金,由 小西在赌场给参赌人员兑换现金并抽取手续费。小李从未参与赌场经营、从未直接与参赌人员接触、从未抽取过任何手续费


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虽同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但二者有本质区别:赌博罪中的“聚众赌博”,参赌人员往往限于组织者所熟知的特定人员,组织者通过抽头渔利获利;而开设赌场罪则具有经营性和开放性特征,赌场对不特定赌客开放,有组织性的经营行为


张宇波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核心辩护意见:小李的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应认定为赌博罪的帮助犯。 理由是:小李仅提供资金支持,未参与赌场经营管理,未直接实施抽头渔利行为,在整个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这一辩护意见获得了检察机关的认可——检察院最终认定小李为赌博罪的帮助犯,而非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三、三退两延,多重从宽情节逐一攻破


第二个办案难点:量刑情节的全面争取。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那曲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25年3月、5月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又因案情复杂,于2025年4月、7月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历时近五个月的审查起诉,张宇波律师始终紧盯每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


自首情节的认定。 张宇波律师仔细研读《到案经过》及立案材料后发现,小李到案后主动配合调查,对来那曲的目的、提供现金给 小西 小西兑换现金抽取手续费等事实均如实供述。尽管小李辩解称“没有见到手续费”,但这一辩解具有客观真实性——他确实没有收到任何分成。张宇波律师据此向检察机关提出:小李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犯地位的确认。 小李 小西在赌场兑换现金的行为提供资金,且没有收到 小西收取的手续费,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认罪认罚从宽。 小李自愿认罪认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作案时间较短。 小李 小西提供兑换现金服务仅8天时间,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张宇波律师将上述辩护要点系统梳理后提交检察机关,逐一论证每个从宽情节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

四、相对不起诉:最好的辩护结果


2026年8月,那曲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色检刑不诉[2025]**号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认为:小李实施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综合考量自首、认罪认罚、从犯、作案时间短等多重从宽情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小李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被扣押的1部手机、3张银行卡予以返还。


从“开设赌场罪”到“赌博罪帮助犯”,从“刑事追诉”到“相对不起诉”——张宇波律师用精准的法律定性、扎实的证据分析和全面的量刑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刑事诉讼中最理想的结果。 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刑事处罚、没有财产损失,小李得以回归正常生活。


张宇波律师,西藏格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领域。律所位于那曲市色尼区文化路21号,色尼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面。无论是刑事案件的罪名定性之争,还是民事纠纷的权益维护,张宇波律师始终以专业判断和务实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刑事追诉,不要等到判决落地才后悔——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帮助,或许就能改变整个案件的走向。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编写,人物均为化名,仅供参考)


张宇波,西藏格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江苏江阴人,毕业于苏州大学。  “苦当事人之苦,解当事人之忧”,是张律师多年来与当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西藏-那曲
  • 执业单位:西藏格川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42420********1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股权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西藏格川律师事务所
1542420********19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股权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