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管: 明确各类印章(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名章)、证照(营业执照正副本)的指定保管部门及保管人,实行分离保管。
· 使用:
o 制定统一的《用印审批单》,明确审批流程(如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印章管理员用印)。
o 规定不得在空白文件、凭证上用印。
o 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详细记录每次用印情况。
· 外带与交接: 严格规定印章外带使用的审批程序,以及保管人变更时的交接流程和监交人。
· 遗失与补办: 规定印章证照遗失后的内部报告流程、公告声明程序及补办手续。
· 责任: 明确保管人、审批人、使用人的责任,对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赔偿责任。
2. 《关联交易决策与披露制度》范本要点
对应《文章四》关于关联交易的风险防范。
· 关联方认定: 详细列举关联方的范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企业等)。
· 审批权限:
o 根据交易金额或性质,划分由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权限层级。
o 特别规定: “凡涉及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必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 决策程序:
o 要求提案部门提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说明及定价依据(如第三方评估报告、市场可比价格)。
o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股东应主动披露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
· 信息披露与存档: 要求将关联交易合同、审批文件、表决情况等完整归档,并按规定向股东披露或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