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承办律师:赵天水律师
案件类型:刑事·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机动车)
审理程序: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
一、案情简介(已脱敏)
被告人系外来务工人员,于某日晚在某饭店聚餐饮酒后,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小型轿车驶入某居民小区内部道路,不慎与路边停放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后逃逸。经认定,被告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经血样鉴定,被告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3mg/100ml,已超过80mg/100ml的醉驾认定标准。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后变更为取保候审。
本案不利因素明显:
①血液酒精含量超标准线较多;②无证驾驶;③发生交通事故,逃逸且负全责——三者均属于司法实践中的从重处罚情节,当事人面临较高实刑判处风险。
二、辩护工作与核心策略
赵天水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了解案发经过,制定“固定坦白+促成谅解+精准量刑辩护”的方案:
引导如实供述:向当事人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其到案后及诉讼过程中如实供述,锁定“坦白”这一法定从轻情节;积极化解矛盾:协助当事人与事故受害方协商赔偿事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取得受害方出具的书面谅解书,消除社会矛盾因素。
三、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从宽情节,同时具有无证驾驶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且负全部责任的从重情节。对于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及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予以酌情考虑。
判决主文(要点):
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行政机关已处罚款予以折抵)。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当事人无需收监执行,保住了正常工作与生活,判决已生效。
四、案例典型意义
本案系典型的“醉驾+无证+逃逸+事故全责”叠加从重情形的危险驾驶案件。赵天水律师介入后,并未因不利情节放弃争取,而是通过:及时固定坦白供述;主动促成民事赔偿与刑事谅解;在速裁程序中精准阐述从宽理由;成功说服检察机关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并最终获得法院采纳,为当事人争取到实刑变缓刑的有利结果,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对当事人切身权益的实质保护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