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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天水律师辩护巨额诈骗案:在六年半量刑建议下成功争取全额度坦白与认罪认罚从宽

发布者:赵天水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某省某市某区一起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信息骗取钱款的诈骗案件。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D某在某公司任职期间,因沉迷网络赌博产生非法占有目的,于2022年期间,多次虚构信息、伪造定金合同,并假冒财务人员身份,以补差价、银行卡限额、补押金、保证金不足等理由,通过转账方式骗取被害人李某某钱款共计人民币四十万元,所得款项全部用于赌博挥霍。D某此前曾因诈骗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D某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D某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D某及其家属委托赵天水律师担任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赵天水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核实案情,全面查阅侦查卷宗及公诉机关移送证据,重点审查涉案金额认定、资金流向及是否存在退赔和解可能。经与当事人及家属充分沟通,赵天水律师确立如下辩护思路:
一、当事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
二、当事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从宽处理。
三、虽诈骗数额达巨大标准且当事人有诈骗前科,但此次犯罪系因沉迷网络赌博一时糊涂,并非预谋已久的职业诈骗惯犯,社会危害性相对可控。
四、积极促成当事人及家属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达成赔偿协议并实际支付部分赔偿款,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作为重要酌定从轻情节提请法庭采纳。
五、量刑时恳请法庭综合考量坦白、认罪认罚及已部分赔偿并取得谅解等从宽情节,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罚。
在赵天水律师的积极协调下,在法院开庭时,D某及其亲属当庭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书,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书对D某表示谅解。需要注意的是,本案具有典型的特殊性,由于D某亲属的支付能力有限,本案采取的赔偿方案系分期赔付,赔付期限持续数年之久。
案例亮点:
赵天水律师在当事人诈骗数额巨大、具有同类犯罪前科、法定刑幅度较高且公诉机关已提出量刑建议的不利背景下,精准抓住坦白、认罪认罚及退赔谅解三个核心从宽节点。通过耐心指导当事人如实供述、全程配合认罪认罚程序,并全力促成家属筹措资金先行部分赔偿,成功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并提交法庭,使全部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均被法院采信采纳。虽然受限于涉案金额巨大及前科情节,法院未突破量刑建议减轻处罚,但确保当事人在较重指控下全额获得坦白、认罪认罚及谅解三重从宽评价,避免了更不利认定,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赵天水律师在侵财类刑事案件中注重实体辩护与和解谈判并重、切实争取从宽结果的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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