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周某在参与遵义市某医院为期半年的盲盒“减肥计划”中突发心脏扩大、心衰,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认为系医方减肥药物所致,因此与之产生纠纷。
本纠纷经过前两次调解,医患双方达成通过司法鉴定明确责任的共识,但选定的三家鉴定机构均以“无能力对提出的鉴定事项进行鉴定”为由退回材料,患方遂再次申请调解,在第三次调解中,医患双方在责任归属的认知上存在较大差异,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在本次调解中,田维波律师以中立身份搭建沟通桥梁,遵义某卫健局全程参与、协同发力,共同悉心倾听医患双方诉求。针对双方在责任归属上的分歧,田维波律师与卫健部门一道坚守公正立场、不偏不倚逐条梳理争议焦点,组织医患双方开展多轮坦诚会商,引导患方理性梳理并表达核心诉求;同时推动医方正视事件全貌,主动兼顾人道关怀,进而引导双方跳出责任争执的僵局,聚焦问题实质寻求化解路径。最终,经田维波律师与卫健局数轮细致斡旋与沟通,医患双方分歧逐步消弭,就调解方案达成共识,现场签署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持续已久的医患矛盾圆满解决。
市医调委将持续完善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着力强化纠纷前期沟通预判,畅通医患对话渠道。恪守公平公正原则,以耐心细致的调解服务纾解矛盾,秉持为民服务初心,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护航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注入动能。
田维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