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文某因腰痛在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出现脚部神经损伤且至今行动不便,患者家属认为系医方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双方就补偿问题协商无果,家属遂申请调解。
接调解申请后,田维波律师第一时间介入,联动患方属地镇政府分管领导、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属地卫健部门领导组建联合调解小组,明确分工协作机制:镇政府分管领导与村委会工作人员侧重患方情绪疏导,缓解其焦虑情绪;卫健部门领导结合行业规范,协助梳理诊疗流程关键节点,向患方客观解读医疗服务中的常见风险;田维波律师则主导争议协商,促进纠纷化解。调解现场,田维波律师仔细倾听双方陈述,记录核心观点,梳理矛盾焦点,并以“尽快解决纠纷、减少双方消耗”为共同目标,引导双方聚焦调解方案。针对双方诉求差距,田维波律师未单一依赖单向沟通,而是组织多轮“多方协同疏导”,逐步推动医患双方调整预期。最终,在田维波律师近四个小时的沟通协调下,医患双方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田维波律师始终秉持调解为民的初心情怀、多措并举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下一步,田维波律师将切实增强医疗纠纷化解的高效性和实效性,全力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田维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