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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律师:不知是赃款,主观明知如何抗辩

作者:林智敏律师时间:2026年06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次举报
2026-06-05

洗钱罪律师:不知是赃款,主观明知如何抗辩?

洗钱罪这个罪名,最让人心里发凉的地方不在于刑期多重,而在于它指控的靶心——主观明知——很多时候不需要一份签字画押的口供,光靠一套推定逻辑就能把人框进去。

每次有家属坐到我面前,开口第一句往往是:“林律师,他真的不知道那是赃款,他就是帮朋友转了一下钱。”这句话我听过成百上千遍,但说实话,光靠这一句话本身,在法庭上几乎没有任何分量。

要把“我不知道”从一句苍白的辩解变成一道有力量的防线,中间隔着大量的证据梳理、逻辑重构和辩护技艺的长期打磨。这篇文章想聊的,就是这个转化到底怎么做。

吃透规则,才谈得上对抗规则?

2024年8月,两高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月20号正式施行。这是目前关于洗钱罪主观明知认定最核心的规范性文件。解释第三条讲得很清楚,认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能靠单一证据拍板,而要综合审查行为人接触和接收的信息、经手犯罪所得的具体情形、资金种类和数额、转移转换方式、交易及账户的异常程度,还要结合其职业经历、与上游犯罪人员的关系、供述和辩解、同案指证、证人证言等一系列因素进行整体判断。

这段话里藏着两句值得翻来覆去琢磨的话。一句是“综合审查判断”,这意味着控方手上不存在某一个孤立的证据能一锤定音,所有的认定都必须建立在证据体系的整体拼图之上。另一句是“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不知道的除外”,这是整条规定里对辩方最有价值的一个出口——它白纸黑字地承认了推定的可推翻性。

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朱某某案,裁判要旨也呼应了这一点:明知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绝不能把明知的认定狭隘地局限在“本人亲口承认知道”的绝对性标准上,可以通过推定规则适用“应当知道”的标准。但反过来讲,推定的命门在于基础事实必须确凿成立,基础事实一旦松动,推定的整座大厦就会摇晃。

把这些规则掰开了揉碎了理解之后,你就会明白:主观明知的辩护从来不是一场“我觉得他很冤”的情感倾诉,而是一场围绕基础事实的精确拆解战。

用客观证据替主观心态说话?

我经手过一个印象极深的案子。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张某犯洗钱罪,理由是他在一起贷款诈骗案中提供了资金账户,协助转移了涉案款项。卷宗里银行流水清楚明白,转账记录一目了然,光看表面,确实像一桩标准洗钱。

代理这个案子的张卫平律师做了一个动作,在我看来,这是洗钱案辩护的基本功——他没有在“主观明知”四个字上反复陈述和喊冤,而是回过头去,认真审查每一笔资金往来的背景、目的和商业合理性。结果查出来,这些资金流转模式在涉案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长期存在,属于正常的民间资金拆借,每一笔都有对应的借条和还款记录,利息也在合法保护的范围之内,根本不是专门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而构建出来的异常操作。

法院最终全部采纳了辩护意见,驳回了洗钱罪的指控,仅认定贷款诈骗罪成立。刑期从公诉机关建议的十年以上,直接降到了六年九个月。(案例来源:公开裁判文书,张某贷款诈骗、洗钱案)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当你有能力用客观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存在一个完全合理的、与犯罪无关的解释时,“明知是赃款”的推定就被实实在在地撕开了一个口子。而这个口子一旦出现,想要再合上就难了。

推定是一串链条,每一环都可以单拆?

我个人拿到洗钱案卷宗的第一个动作,从来不是翻看被告人的供述笔录,而是画两张图。一张资金流向图,一张人物关系图。两张图往面前一放,案子的问题往往会自己浮出表面。

资金流向图看什么?看每一笔钱的来处和去处之间,有没有逻辑上无法自圆其说的断点。上游犯罪到底查实了没有?如果所谓的上游犯罪还停留在侦查阶段的嫌疑状态,连一份生效的有罪判决都拿不出来,洗钱罪的前提就直接悬在了半空中。涉案金额的认定是否精准?里面有没有混进去合法经营收入、家庭积蓄或者正当劳务所得?每一份审计报告里的每一个数字,都经得起逐项核对吗?

人物关系图看什么?看当事人和上游犯罪人员之间,到底维系着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是亲属之间再正常不过的经济往来?是多年老友之间的小额周转?还是一个毫无交集的陌生人,突然之间出现的大额资金过账?不同关系模式,对应着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应知”强度。

举个例子。2022年河南有一个案子上报到人民法院案例库,陈某等人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在裁判要旨里专门讨论了“明知”的认知层次:帮信罪的明知是概括性的、一般性的,大概知道“他人在用信息网络干违法的勾当”;而掩隐罪的明知,必须是明确知道或者高度盖然地知道“眼前这笔钱就是犯罪所得”,两者对认知清晰度的要求完全不在一个层面。这个案子的案号是(2022)豫08刑终50号。

这意味着辩护空间在哪里?意味着在洗钱和掩隐这类案件里,你完全可以顺着认知的层次往下打。如果当事人的认知程度只停留在“隐约觉得这事儿可能不太正规”的模糊状态,够不上“明确知道这笔钱来自某一种上游犯罪”的高度确信,那罪名适用就存在从洗钱罪或掩隐罪降格为帮信罪的空间。而这三个罪名之间的刑期和处罚力度,一字之差,对当事人来说就是天壤之别。

家属选律师,看几个关键问题就够了?

我经常跟家属说,判断一个洗钱案律师靠不靠谱,不需要听他报战绩、拍胸脯,坐下来认真聊三个问题就足够。

第一个问题:他能不能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清楚地告诉你,眼下这个案子的辩护方向应该是“打无罪”还是“打不起诉”还是“打罪名变更”?这三种方向所要求的证据门槛、所适配的辩护策略以及最终可能实现的效果,完全是三回事。一个有足够经验的律师,不会丢给你一句模棱两可的“问题不大、肯定能赢”,而是会坦率地告诉你,根据案件目前的基本盘面,哪一种方向具有现实可行性,哪一种方向最好不要抱超出实际的期待。

第二个问题:他愿不愿意扎扎实实地去梳理每一笔资金流水?洗钱案的辩护是一桩极其吃功夫的活计,没有任何捷径可走。银行流水要一笔一笔过目,聊天记录要一页一页翻看,只有从这些最基础的素材里面,才有可能发现那个足以撬动全案的微弱疑点。如果一位律师上来就跟你大谈法理、大谈政策、大谈各种门路,却对摆在桌面的流水明细和证据清单提不起真正的兴趣,家属心里要有自己的判断。

第三个问题:他懂不懂把辩护意见往“细”里写?很多律师起草辩护意见,用词喜欢宏大而概括——“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不是不对,但在洗钱案的实际庭审中,这种写法的穿透力相当有限。真正有水平的辩护意见,是把某一个具体的证据矛盾孤零零地拎出来,反复比对、反复放大,逼着法庭对“这一个点”产生无法回避的真实怀疑。一个点的松动,往往比一片模糊的疑云更有摧毁力。

几句收尾的话?

这几年洗钱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在加大。最高检的数据摆在那里:2023年全国起诉洗钱罪2971人,是2019年的将近二十倍,2024年上半年同比又上涨了28.4%。这个数字背后传递出来的信号很明确——大量过去处于灰色地带的资金操作行为,正在被系统性地纳入刑事追诉的射程。

对辩护律师而言,这意味着我们所面对的推定逻辑越来越强势,无罪判决的空间确实在肉眼可见地收窄。但换个视角想,恰恰是因为入罪的口子在扩大,精准辩护的价值反而更加突出。一份扎实的主观明知辩护意见,即便最终没有能够完全推翻指控,也极有可能在罪名变更和量刑降档上为当事人争到一个实质性的重大突破。

说到底,洗钱罪的辩护是一门在推定和反推定之间寻找裂缝的手艺。你不需要把当事人塑造成一个完美无瑕的好人,你只需要向法庭证明:在那个具体的时间节点、那个具体的情境之下,他做出那个选择,确实存在着另一种可能性——一种跟犯罪毫无关系的可能性。

而让法庭愿意停下来、认真看一眼这种可能,就是我们这些人坐在这里的意义。

关键词

洗钱罪律师; ?主观明知辩护; ?刑事推定抗辩; ?

上游犯罪; ?证据链断裂; ?罪名变更; ?

不起诉; ?涉案资金;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尤其在洗钱罪及上游犯罪关联性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与理论沉淀。林智敏律师以“主观明知要件的精细化抗辩”与“推定基础事实的拆解式审查”为核心方法论,擅长在复杂的资金流向与人物关系网络中,捕捉证据链条上的关键断裂点,将抽象的“不知情”抗辩转化为具备说服力的客观证据体系。

其代理的多起涉及跨境资金流转、虚拟货币通道等新型洗钱争议案件,在主观明知的推定反驳、罪名适用层次的辨析以及不起诉空间的争取上均取得了实质性突破。林智敏律师对两高洗钱司法解释中“综合审查判断”与“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等条款的实务运用,常被同行视为将规范条文转化为有效辩护的参考范例。其办案风格注重证据的逐项穿透与逻辑的逐层递进,在洗钱罪辩护这一高度依赖推定规则的领域内,形成了独到的实务判断力与专业影响力。

林智敏律师,职务:合伙人、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一体化发展委员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32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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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120********32 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