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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还债?

发布者:赵玉杰律师|时间:2024年05月22日|分类:保险理赔 |116人看过举报


【基本案情】

甲是某小商品批发市场的个体户,因为经常驾车送货,便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险,意外险保险金额为20万,意外险保单指定的儿子乙为受益人。此外,甲还为自己的小货车投保了车损险,保险金额为10万。

保险期间内,甲在驾驶小货车外出送货时发生交通事故,甲当场死亡,小货车也毁损报废。

保险公司在调查保险事故情况后向甲的妻子支付了全部保险金,包括意外险保险金20万和车损险保险金10万。

和甲在同一个商品批发市场的A得知甲死亡和保险公司已经赔付甲的妻子保险金后,找到甲的妻子拿出甲生前给其出具的总金额为15万元的货款欠条,要求以保险金受偿,遭到甲的妻子拒绝,A遂以甲的妻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货车为甲所有,作为补偿形态的保险金自然也归属于被保险人所有,在被保险人死亡后,这部分保险金即转化为遗产,因此,保险公司赔付的车损险10万元保险金应用于偿还A的货款;但因为意外险保单以指定甲的儿子为受益人,因此意外险保险金不属于甲的遗产,而属于甲的儿子个人所有,因此法院判决甲的妻子以领取的10万元车损险保险金偿还A的货款。

【争议焦点】

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还债?

【律师解读】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本案中甲在意外险保单中指定其子为受益人,甲死亡时,其子尚存,且没有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因此,本案人身保险金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能用来清偿甲的生前债务。由于甲的儿子尚未成年,该笔保险金由其监护人代为领取和保管,但是这并不能改变该笔保险金归甲的儿子所有的性质。

而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是对被保险人实际遭受的损失进行的经济补偿,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是对被保险人履行债务,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因此财产保险的保险金可以用于偿还被保险人的个人债务,如果被保险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该笔保险金并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本案中,甲是车损险的被保险人,享有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求保险公司给付财产保险金的权利,由于甲在车祸中死亡,该笔保险金由其继承人继承和领取,但是该笔保险金属于甲的遗产,应当用于偿还甲的生前债务。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利,如果您遇到保险法律问题,建议您向专业的保险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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