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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代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法院认定两医院诊疗过错并判令按比例赔偿

发布者:张齐荣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11日 4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因人流术后出现身体损害,认为两所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委托张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于 2022 年 7 月立案受理,适用简易程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最初诉请判令主责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54570 元,次责医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要求主责医院书面赔礼道歉并由两被告承担诉讼费。案件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请,要求主责医院按 55% 比例赔偿损失 35310 元,次责医院按 30% 比例赔偿 19260 元,撤回连带赔偿的诉请。
事实与理由为:原告因早孕前往主责医院行人流术,术后持续不规则阴道流血,复诊时该院误判症状为血块并仅予药物促排,未及时确诊病情。后原告因阴道流血增多呼叫次责医院 120 出诊,该院亦未作出正确诊断,仅予补液处理。原告后续前往其他医院就诊,被确诊为清宫术后宫腔残留、中度贫血,经住院行清宫术后方才好转。原告认为两被告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存在诊疗错误,导致其人身损害及精神痛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被告答辩意见
主责医院

对原告的诊疗行为符合专科诊疗规范,原告为高危人流,术后并发症与其自身疾病及未遵医嘱按时复诊相关,医院不应承担延误治疗的费用;
诊疗全程已尽到告知义务并取得原告明确同意,术前、术后均已书面交代手术风险及随访要求,原告亦签字确认;
原告主张的部分费用缺乏依据,医保报销的医疗费不应重复主张,误工费证明无法证实实际损失,部分交通费与本案无关。

次责医院

接诊原告为突发急诊情况,已及时完善检查、对症处理,诊疗措施符合规范,不存在医疗过错,在短时间内无法查明原告长期流血的根本病因;
医院的诊疗行为与原告的损害后果无因果关系,原告后续经多家医院诊疗后才确诊,无法证明医院的急诊处理加重其病情;
即便法院认定存在轻微过错,亦应仅在原告该院诊疗的医疗费范围内考虑责任,且原告主张的误工费、护工费等部分费用缺乏有效证据,医保报销部分应予以扣减。

案件审理关键事实

原告因早孕、瘢痕子宫在主责医院行无痛可视人流术,术后出现不规则阴道流血,两次复诊均未得到正确诊断及有效治疗;后因流血增多被次责医院 120 接诊,该院亦未确诊病因,仅予补液处理。原告最终在其他医院被确诊为妊娠物残留,经住院行刮宫 + 宫腔镜电切术后治愈,共在三家医院支出医疗费合计 12233.18 元。
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两被告对原告的诊疗行为均存在过错,主责医院未及时检测关键指标、无指征用药且未充分沟通风险,次责医院未及时诊断休克、未行专科检查,两被告的过错造成原告长期阴道流血、失血性休克及贫血的损害后果;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原因力合计 75%-85%,其中主责医院 50%-60%,次责医院 20%-30%;同时评定原告误工期 60 日、护理期 30 日、营养期 60 日,原告为鉴定支出鉴定费 17220 元。
原告就职于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就诊及休养期间以加班补休、公休方式请假,未被扣发工资,但占用法定休息时间,其主张的误工损失具有事实依据。

法院裁判观点

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责任认定有据,法院予以采信,结合原告自身体质及就诊情况,酌定原告自行承担 20% 责任,两被告承担 80% 责任,其中主责医院承担55% 赔偿责任,次责医院承担25% 赔偿责任;原告主张的书面赔礼道歉诉请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主张的医疗费有病历及发票佐证,医保报销与侵权损害赔偿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报销部分不予扣减;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鉴定意见确定的期限及法定标准核算;误工费虽原告未被扣发工资,但请假占用法定休息时间,法院参照相近行业工资标准核算 44 天误工损失;交通费剔除与本案无关的退票损失后予以支持;结合过错程度及损害后果,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 1000 元;鉴定费系原告合理支出,予以确认。
原告的合理损失经法院核定合计 50156.68 元,两被告按各自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的,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院判决结果

被告主责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共计27586.17 元;
被告次责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述各项损失共计12539.17 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164 元,由原告承担 307 元,主责医院承担 589 元,次责医院承担 268 元。

案件代理要点
张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开展代理工作:一是协助原告申请司法鉴定,明确两被告的诊疗过错、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为案件定责提供关键依据;二是梳理原告的诊疗记录、费用票据等证据,充分举证证明损害后果及合理损失范围,针对被告提出的 “医保报销扣减”“误工费无实际损失” 等抗辩理由,从法律关系及事实层面予以反驳;三是结合案件事实调整诉讼请求,合理主张两被告的责任比例,最终法院采信了原告方的核心主张,判令两被告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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