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在婚恋交友日益普遍的今天,恋爱期间的大额经济往来常常成为分手后的纠纷焦点。近日,四川达城重法律师事务所的魏开强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通过精准的法律定性,帮助当事人夏先生追回了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
案情起因于2019年,离异后的夏先生与王女士通过珍爱网相亲平台相识。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在首次见面当晚,夏先生为表达诚意,通过支付宝向王女士转账26000元。然而,在随后的交往中,因王女士拒绝出示身份证等琐事,双方产生信任危机并发生争执,最终王女士将夏先生联系方式拉黑,双方关系彻底破裂。事后,夏先生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赠与的钱款,但遭到拒绝,遂诉至法院。
面对王女士辩称“转账系自愿表达爱意的一般赠与,且已交付不应返还”的主张,魏开强律师作为夏先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展开了有理有据的专业抗辩。魏开强律师指出,双方均系离异,通过婚恋平台相识,其交往从一开始就带有明确的缔结婚姻目的。夏先生在初次见面时即交付数额较大的钱款,这远超出了普通恋爱中表达爱意的小额赠与范畴,实质上属于以结婚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既然双方最终未能缔结婚姻,该赠与行为便失去了法律效力,受赠人理应返还。
经过法院的严谨审理,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魏开强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这种特定身份下的大额赠与并非完全“无偿”,而是隐含了缔结婚姻的目的。在双方未能结婚的情况下,王女士继续占有该笔钱款明显失去合理性基础。最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王女士的上诉,维持原判,责令其向夏先生返还26000元;而对于恋爱期间的小额红包及日常旅游消费,则被认定为一般赠与,无需返还。
魏开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