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丽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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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签了担保合同,别人不还钱凭什么我一个人扛?律师教你如何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发布者:尹丽翠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336人看过 举报

2026-06-03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主题

追偿权纠纷再审案——担保人内部追偿权的认定与发回重审成功案例

二、案情简介

本案为一起借款担保合同引发的追偿权纠纷。原审中,案外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再审申请人之一(某镇政府)作为另一再审申请人(某建设公司)的股东,因存在抽逃出资行为,被判决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借款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被申请人(李)为该笔借款的连带保证人。

后该镇政府向借款人追偿,并在另案中达成调解协议,借款人同意偿还800万元。但因借款人未完全履行,该镇政府及建设公司遂向另一担保人李追偿,要求其按内部比例分担未能追偿的部分。

原一审、二审法院均未支持其追偿请求。再审申请人遂委托尹丽翠律师代理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三、代理思路(尹丽翠律师)

1.精准定位再审事由

代理律师围绕《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情形,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提出再审申请:

事实认定错误:原审法院错误认定镇政府与建设公司之间存在“担保债权让与”的合意,事实上双方从未就此达成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

基本事实未查清:另案调解协议中借款人的还款期限尚未届满,其有无清偿能力、实际清偿情况均不明确,原审法院在此事实基础上作出终审判决,属于基本事实不清。

2.厘清法律关系,重构追偿权基础

镇政府向借款人承担责任,系基于其股东抽逃出资的补充赔偿责任,而非基于担保债权让与;

镇政府承担责任后,向借款人追偿是代位行使建设公司对借款人的追偿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内部没有约定分担比例的,应当平均分担。

3.强调“债务人清偿能力”的关键性

在追偿权纠纷中,担保人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的前提是“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另案调解协议约定的最后一笔款项还款期限尚未届满,债务人是否具备清偿能力尚不明确;

原审法院在此事实未查明的情况下即驳回追偿请求,属于程序错误和事实认定错误。

4.争取发回重审,为实体改判创造条件

代理律师未止步于“指出错误”,而是通过完整的法律逻辑和证据分析,成功说服省高院认定原审“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为后续争取实体胜诉奠定了基础。

四、案件结果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

另案调解协议中确定的债务人最后一笔款项还款期限尚未届满,债务人有无清偿能力及实际清偿情况尚不明确;

原审法院对此基本事实未查清,属于“基本事实不清”。

裁定结果:

撤销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皖XXX民终XXX号民事判决

撤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2022)皖XXX民初XXX号民事判决

本案发回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重审

五、律师点评(尹丽翠律师)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追偿权纠纷再审成功案例,具有以下法律价值和实务启示:

1.追偿权的行使前提是“债务人不能清偿”

在担保人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的案件中,必须先确定“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如果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尚未明确(如还款期限未届满、债务人资产状况不明),法院不应直接驳回追偿请求。本案代理律师准确把握了这一关键点,成功说服省高院发回重审。

2.“债权让与”不能随意推定

原审法院将镇政府承担股东补充赔偿责任的行为,错误认定为“与建设公司之间存在担保债权让与”。代理律师成功论证:债权让与需要明确的合意,不能仅凭行为结果反向推定。这一观点对类似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3.发回重审的价值

本案虽未直接在再审程序中改判,但成功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已是重大阶段性胜利。发回重审意味着案件将重新进行事实调查和实体审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重新证明权利的机会。

4.本案的典型意义

本案对以下类型的案件具有参考价值:

股东因抽逃出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担保人内部追偿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

债务人清偿能力未明确时,法院应如何处理追偿请求;

债权让与的认定标准。

结语:本案代理律师在法律关系梳理、再审事由提炼、关键事实把握等方面展现了扎实的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发回重审的有利结果。发回重审后,代理律师将继续推进案件,力争实现实体胜诉。


尹丽翠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擅长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人损赔偿,公司...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马鞍山
  • 执业单位: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40520********4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合同纠纷、抵押担保
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
1340520********47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合同纠纷、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