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20年9月,申请人某建筑公司与被申请人某建设公司签订物资采购与供应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采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用于其承包的某项目一期工程。合同约定了价款及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被申请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经结算,申请人供货费用总计440万余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截至仲裁日,被申请人仅支付225万余元,剩余215万余元尾款未付。申请人多次催讨无果,遂依据合同仲裁条款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并承担仲裁费用。姚方凤律师作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一是被申请人欠付申请人货款的具体金额及逾期付款事实的认定;二是被申请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标准;三是在被申请人资金周转存在一定压力的情况下,如何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以保障申请人债权的最终实现。
【裁判结果】
经仲裁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确认被申请人欠付申请人款项215万余元。被申请人分四期向申请人支付该欠款,分别于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支付50万元、60万元、62万元及43万余元。若被申请人未按期足额付款,申请人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损失(含前期损失15万元及后续按LPR计算的利息)。本案仲裁费用2万余元由申请人承担。双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再无其他纠纷。仲裁庭依法确认该调解协议,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起生效。
【律师价值】
姚方凤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首先,在证据组织方面,全面梳理了供货单、结算书及发票等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夯实了债权基础。其次,在策略制定上,鉴于被申请人存在资金压力,姚律师灵活调整诉求,以促成调解、快速回款为导向,设计了分期还款与违约加速到期相结合的方案。最后,在庭审与谈判中,姚律师精准把握对方心理,通过施加强制执行与逾期利息的法律压力,成功促使对方接受调解协议,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商业效果的统一。
姚方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