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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

发布者:陈旭玲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308人看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因此,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同时,我们还倡导审慎对待婚姻。《民法典》对离婚制度进行了规定,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其中的亮点之一就是新增了“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依据上述规定,从明年起,夫妻完成协议离婚登记手续的的最短时间为31天,最长为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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