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同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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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同志律师代理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胜诉

发布者:任同志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26人看过 举报

2026-08-07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21年10月30日,原告许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教育家长协议》,为两名子女办理编程课程终身卡,共计支付培训费6.3万元。协议约定课程可上至初三。履行期间,某公司擅自变更教学地点,新址距离原址较远且隔马路,导致孩子无法自行上学,且原多处校区均被取消。此外,某公司被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涉及多起退费诉讼及执行案件,主要负责人被限制高消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许某认为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遂诉至某法院,请求解除协议,判令某公司退还培训费6.3万元,并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股东杨某、股东刘某、股东冀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涉案协议应否解除及退费金额如何认定;二是各股东是否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应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针对第二个焦点,被告杨某辩称,其已通过向另一股东冀某转账5万元的方式购买了股权,履行了实缴出资义务,不应承担返还培训费的责任。其他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答辩。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擅自变更教学地点等行为致使许某子女接受教育培训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支持解除协议。经核算剩余课时,某公司应退还许某培训费4.5万余元。关于股东责任,法院查明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各股东企业年报及注册信息显示实缴出资额均为0。杨某向冀某转账的5万元系股权转让款,并非向某银行公司账户缴纳出资,不足以证明其履行了出资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某公司退还许某培训费4.5万余元;股东刘某、刘某、冀某、杨某分别在未缴纳出资额15万元、13.75万元、18.75万元、2.5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许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价值】

任同志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扎实的专业功底。面对教培机构跑路、退费难的困境,任律师不仅精准锁定教培机构根本违约的事实,成功诉请解除合同并核算退费金额;更关键的是,其深入调查公司工商档案与年报,敏锐捕捉到股东未实缴出资的线索。在庭审中,任律师有力反驳了被告以“股权转让款”混淆“实缴出资”的抗辩,成功穿透公司法人人格,判令全体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实际兑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客户利益的统一。

任同志律师,执业证号:14107201210330000,湖南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新乡
  • 执业单位: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0720********0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合同纠纷
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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