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5年2月,双方就某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已通过验收并实际交付使用。2025年12月,双方签署工程量确认单,共同确认工程结算总价款为486万余元。申请人依约履行了开票等合同义务,但被申请人在支付部分款项后,尚欠工程款及质保金共计286万余元。经多次催告,被申请人始终未履行付款义务。为维护合法权益,申请人委托律师向石嘴山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剩余工程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律师费、保全费等维权费用。
案件难点
本案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工程款拖欠时间较长,被申请人履约意愿薄弱,若进入完整仲裁程序,周期较长,不利于申请人快速回笼资金。其二,申请人主张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日0.1%标准计算,金额达47万余元,被申请人对此存在较大异议,若坚持主张,可能成为调解或裁决的主要障碍。其三,案件涉及标的额超过350万元,如何在保障申请人核心债权的前提下,兼顾效率与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对代理律师的诉讼策略提出了较高要求。
代理成果
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迅速梳理证据材料,于仲裁立案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成功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多个银行账户,为后续谈判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仲裁程序中,代理律师积极促成双方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于2026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质保金286万余元;同时承担申请人支出的律师费15万元、保全保险费3500元、保全费5000元及本案仲裁费26052.35元。此外,调解协议还设置了强有力的违约制约条款,若被申请人未按期足额付款,须以剩余工程款为基数,按同期LPR四倍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且申请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作用
本案中,辛琴律师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与策略思维。首先,通过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有效冻结对方资产,掌握了谈判主动权,迫使对方正视债务问题。其次,在仲裁过程中,辛琴律师精准研判案情,权衡利弊,建议申请人以放弃部分违约金诉求为代价,换取对方对工程款本金及全部维权费用的认可,并促成限期一次性付款方案,避免了冗长的仲裁审理和执行风险。最后,在调解协议中精心设计违约条款,以较高的逾期利息标准和强制执行授权作为后盾,确保调解结果具有可执行性,最大限度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整个代理过程体现了辛琴律师在复杂商事纠纷中"以打促和、以保促谈"的专业价值。
辛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