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经过
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原告A 公司长期向B 公司供应管材管件。乙先生、乙女士夫妻二人全资控股 B 公司,甲某作为 B 公司工作人员,自 2021 年起代表该公司与 A 公司对接业务、线上下单及核对账目。合作后期 B 公司拖欠货款,双方协商无果后,A 公司诉至法院,要求 B 公司支付欠款 1110000 元及逾期利息,并主张乙先生、乙女士因公司与个人财产混同,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过程中,B 公司与乙先生否认欠款,辩称交易相对方是甲某而非本公司;乙女士认可欠款事实。李娜律师担任第三人甲某的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庭审,梳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对账凭证、工商资料等各类证据,明确甲某系履行职务行为,案涉债务归属 B 公司,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与法律观点,为法庭查明真相提供有力支撑。法院结合双方证据及当庭陈述开展审理。
二、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甲某的交易行为属于职务代理,案涉买卖合同双方为 A 公司与 B 公司,扣除相关款项后确认 B 公司尚欠货款 1110000 元;同时现有证据无法证实 B 公司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最终作出判决:
1.B 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 A 公司付清 1110000 元货款,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一年期 LPR 支付自 2024 年 8 月 16 日起至款项结清的利息;
2.驳回 A 公司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
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 12395 元,由 B 公司承担。若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需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三、案件心得
本案争议焦点集中在交易主体认定与欠款金额核实,庭审对抗性较强。李娜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精准区分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逐一拆解对方抗辩理由,厘清复杂的交易脉络与账目往来,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本案事实得以依法认定的重要助力。
此案也带来诸多实务启示:一是商事合作中,微信对账、通话录音、转账流水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务必妥善留存;二是企业员工对外开展业务时,要明确履职身份,避免因主体模糊引发债务纠纷;三是面对商事诉讼,专业律师能够精准把控法律关系、梳理证据链条,在复杂案情中找准抗辩与主张方向,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法律风险,推动案件得到公正裁决。
李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