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楠律师
余楠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96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宁夏-银川专职律师执业10年
执业年限10
18395280209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1:59

15 万余元停车场工程款拖欠不付,余楠律师代理维权全额追回本金加逾期利息

发布者:余楠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15日 97人看过 举报

2026-07-15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泾源县一家工程企业承接隆德县某文旅企业发包的停车场改造工程,施工分两个阶段完成,全部工程完工交付后,双方补签书面施工合同,合同明确案涉工程为固定总价151068.65元,约定分两期支付工程款:2023年1月31日前支付8万元,剩余款项于2023年6月1日前付清。工程交付完毕后,发包企业以集团班子重组、暂无资金为由,始终未支付任何工程款,施工企业多次电话、书面催告均无果。为追回欠款,施工企业委托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余楠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全额工程款、截止2025年12月3日的逾期利息,并要求后续利息持续计算至款项付清。庭审中发包企业认可欠款事实,仅以资金不足进行抗辩。
二、办案过程
余楠律师接受当事人特别授权后,完整收集整理全部案件证据,包含事后补签的施工合同、现场施工照片、双方负责人通话录音等材料,完整佐证施工事实、工程总价款、双方约定的付款节点。庭审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案涉工程已实际完工并交付,双方补签合同等同于完成结算,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早已届满,发包企业逾期未付款构成违约。结合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向法庭说明欠付工程款利息应当自合同约定的每期应付工程款次日起,按照一年期LPR分段计算。针对原告自行主张的利息金额低于法定核算数额,主动向法庭说明认可原告诉请的利息标准,完整主张全部债权及后续持续计息权利,同时提出本案诉讼费应当由违约的发包企业全部承担。
三、判决结果
隆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1.发包企业需在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151068.65元,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日的逾期利息13822.78元;自2025年12月4日起,以151068.6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直至全部工程款清偿完毕。
2.本案案件受理费1799元全部由发包企业承担。若发包企业未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义务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可依法采取限高、失信惩戒等强制执行措施。

余楠律师,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联系电话:18395280209。同时担任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宁夏银川市律师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宁夏-银川
  • 执业单位: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40120********77
  • 擅长领域:公司法、工程建筑、债权债务、法律顾问、刑事辩护
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
1640120********77 公司法、工程建筑、债权债务、法律顾问、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