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背景:原被告系叔嫂关系,原告为嫂子,被告为小叔子。一日,原告将小孩(未成年人)带至自己住所抚养,被告同其母亲去原告住所探望侄女,欲将其带走抚养。因小孩向原告反映其在被告住处常遭殴打、猥亵,因此不敢随其回去,又加上原告询问被告是否存在前述情节,双方矛盾激化,被告用拳头殴打原告,导致原告头部、胸部和腿部受伤,同时被告面部、手部受伤。
2.破局关键:本案虽为侵权纠纷,但核心矛盾点在于该未成年人的抚养与探视问题,换言之,如抚养与探视问题尚未得到圆满解决,未来叔嫂之间的侵权纠纷会再次上演。
3.办案成果:经过律师、法官、当事人的多方努力,基于维护被告母亲(小孩奶奶)探视权的需要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生理健康的要求,法官最终决定将被告母亲(小孩奶奶)的探视地点定为法院,让其在法官见证下完成探视。既能保障被告母亲的探视权,又能防止被告对小孩的殴打和猥亵。至于本案的侵权纠纷,法官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定责任比例,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季飞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