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双方于2021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了两套房屋及两辆汽车。后因被告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委托律师得知被告可能会缺席,决定撤回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主张,后被告缺席,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此案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原告作为无过错方,委托律师又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总价值暂计290万元。
案件难点
本案难点集中于财产权属认定与分割比例争取。其一,被告主张其中一套房屋系其婚前个人债权抵顶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该房屋设有85万元抵押借款,权属认定与债务处理交织,法律关系复杂。其二,被告主张其中一辆汽车系其父所有,仅为保留特殊车牌号而变更登记至其名下,车辆权属存在重大争议。其三,另一套房屋虽由双方婚后共同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但被告婚前支付了部分购房定金,可能影响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比例。其四,如何充分运用被告家暴过错情节,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为无过错方争取更多财产份额,是本案的核心诉求与代理难点。
代理成果
经律师专业代理,法院最终认定两套房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予以分割。对于婚后共同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经竞价以160万元归被告所有,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50%折价补偿款80万元。对于被告主张系婚前债权抵顶的另一套房屋,法院因被告未能提供债权凭证或抵顶协议等证据,未采纳其抗辩意见,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鉴于生效离婚判决已查明被告存在多次家庭暴力行为,原告作为无过错方,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该房屋归被告所有,但被告须按60%比例向原告支付折价补偿款72万元。对于被告主张系其父所有的车辆,法院综合车辆登记、贷款偿还及变更登记情况,认定具有高度盖然性,未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对于另一辆婚后购买的汽车,因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法院暂不处理。综上,原告共获得财产折价补偿款152万元,诉讼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
律师作用
本案中,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首先,针对被告提出的婚前债权抵顶抗辩,律师在庭审中精准指出被告未能提供债权凭证、抵顶协议或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成功促使法院将该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律师系统梳理了离婚诉讼中被告多次家暴的报警记录、门诊住院记录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充分论证被告存在严重过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关于“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规定,为原告争取到60%的倾斜分割比例,较一般均等分割显著提升了原告的财产权益。再次,针对被告婚前支付定金的主张,律师论证该房屋系婚后共同签订合同、共同支付房款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应整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避免了原告权益被稀释。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和扎实的证据组织,律师最大限度维护了无过错方的合法财产权益,体现了专业代理在婚姻家庭纠纷中的重要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