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
委托人与我方律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全权委托律师处理其机动车交通事故维权案件,双方约定按照最终调解赔偿总金额的 15% 收取风险代理律师费。律所依约完成一审、二审调解全部代理工作。委托人在全额领取交通事故赔偿款之后,以律师办案存在失误为由拒绝支付律师费,并列举多项所谓办案瑕疵进行抗辩。我方提交委托代理协议、案件全套卷宗材料、风险告知单据、赔偿到账凭证、催款沟通记录等证据。法院认定律所已全面履行代理义务,参照本地律师收费标准酌情确定律师费数额,判令委托人支付律师费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
案件难点
1、被告罗列多项主观认定的办案失误,以此作为拒付律师费的抗辩理由;
2、委托人另行提出向其工作单位追责的诉求,该事项不在原先委托代理服务范围之内;
3、合同当中约定 50% 高额违约金,存在因违约金标准过高被法院酌情下调的风险;
4、委托人混淆诉讼费、鉴定费、跑腿杂费与律师费的费用承担主体;
5、需要举证我方事前已经向委托人告知误工费、护理费无法全额获赔的办案风险。
解决方案
1、收集委托代理合同书、一审判决书、二审调解文书、保险公司赔偿款转账流水;
2、调取委托人及家属签字的案件风险告知书,证明委托人事前知晓赔偿项目举证风险;
3、整理案件全程微信、通话沟通记录,证实律所已经完整完成一审、二审调解代理义务;
4、区分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杂费的承担范围,举证该类自费项目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5、针对过高违约金条款配合法院开展调解,争取拿到合理律师费、逾期利息以及违约赔偿。
案件结果
委托人需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律所支付律师费 16900 元、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 3000 元;案件诉讼费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摊。
裁判要点分析
1、双方自愿签订、内容合规的风险代理委托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
2、委托人领取交通事故赔偿款后,应当按照委托协议约定足额支付风险代理律师费;
3、超出委托合同载明服务范围的诉求,律所并无义务代为处理;
4、合同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的,人民法院有权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调低违约金数额;
5、无特殊书面约定时,诉讼费、伤残鉴定费、材料相关杂费一般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维权提示
风险代理模式下,即便委托人拿到赔偿后拖延、拒绝付费,律所也可依据委托合同提起委托合同纠纷诉讼追偿律师费。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法院有权依法调整。
遭遇法律服务委托、风险代理尾款拖欠纠纷,可携带委托协议、办案卷宗材料等证据,预约同类案件评估方案。
江苏致祥(无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