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牌刑事律师张锦前:跨省刑事辩护精准发力,宁波杨某某诈骗案获不批准逮捕
跨区域案件的辩护,对律师的跨省办案能力和对各地司法实践的熟悉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张锦前律师在浙江宁波杨某某诈骗案中,跨省出击,在侦查阶段成功争取到不批准逮捕。
案情简介
当事人杨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浙江宁波某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作为跨省案件,家属对当地司法环境不熟悉,急需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杨某某面临被长期羁押的风险。
律师办案工作
张锦前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赶赴宁波,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杨某某,全面了解案情。在掌握案件事实后,张律师与当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提交了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详细论证了杨某某不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
核心辩护论证要点
张律师向检察机关论证:杨某某在案件中作用较小,不属于组织者、策划者;涉案金额有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积极配合调查;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案件最终结果
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办案总结与普法启示
跨省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及家属往往面临信息不对称和地域不熟悉的困境。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律师可以迅速熟悉当地司法实践,在批捕环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